中银律师助力温州铁投发行30亿元公司债券
2019-11-12 10:20:30 点击:
中银律师助力温州铁投发行30亿元公司债券
2019年10月28日,本所金融证券业务部律师倪迪翔助力浙江省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取得国家发改委出具的【2019】1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浙江省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核准的批复”。公司将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不超过30亿元的公司债券,其中品种一所筹资金10亿元,品种二所筹资金20亿元,均用于温州市域铁路S2线一期工程。由牵头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组成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进行承销。
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4月14日,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对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及沿线配套项目的投资、建设、营运、管理;城际铁路、市域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的客货运输;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沿线的仓储、物流服务的建设、开发、经营及物业管理、广告经营;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沿线配套土地的开发;房地产开发经营;旅游、宾馆、餐饮的经营管理(限下设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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